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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议申报程序


一、  申请程序

(一)时间

各会议主办单位应于每年9月通过行政办公系统向学校提交下一年会议召开申请。

(二)申请报告应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

1、会议名称、举办日期、初步日程;

2、会议背景(有无国际组织、国际组织简介,历次会议简介)、会议议题、目的和意义;

3、会议主办、协办和承办方;

4、外方协办或联合主办机构情况简介;

5、会议规模、中外代表人数、重要代表名单(单位、职务)、组委会/筹委会组成、大会主席;

6、是否有外国现职副部级以上人士、外国前国家领导人、非建交国家人士、国际知名和有特殊背景人士、港澳官方人员、台湾人士;

7、经费预算及来源;

8、如系我校承办,需主办单位出具委托书(译成中文);

9、国际交流处根据申请报告向主办单位发同意举办会议的批文,或报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取得立项批文。

二、  来华签证手续

主办单位视需要,到国际交流处为境外代表办理来华签证手续,境外代表需要提供如下个人信息:姓名(应与护照一致)、性别、出生日期、国籍、工作单位、职务或职称、护照号码、我驻所在地外使领馆名称。

三、  会后总结

        会议结束后,请主办单位两周内将会议总结、会议论文集、会议议程、与会者名单送国际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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