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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根国家启用新系统对申请人照片要求的提醒


接市外办转发法领馆通知,领馆9月22日~23日对新系统的测试过程中发现,该系统对照片的识别要求较高,测试了我处以往送签使用过的照片发现,一半以上的照片均不能被新系统接受,故2015年10月12日起,为保证新系统顺利运行,领馆特照会我处,重申关于签证照片的具体要求:

     1、照片须为半年内新拍的2寸单一浅色背景彩照,我处建议使用白底。

     2、照片不得有折痕或污损。

     3、佩戴眼镜者,不能佩戴深色眼镜,镜片不得有反光,镜框不宜过粗、不得遮挡眼睛。

     4、脸部和颈部须占整张照片的70%~80%左右,脸部尺寸为新系统能否识别的最关键因素,请专管员引起重视。

     我处现将法领馆照会原文上传至以下附件,具体照片要求及范例请下载并参阅照会原文。考虑到所有申根国家领馆此次启用统一的VIS新系统,故照片要求都须参照法领馆照会要求执行,请出访人员提供合格签证照片,与我处一起做好此次申根签证的过渡工作。

法国领馆照会.pdf

  

2015年10月8日

外事处

61900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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