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5-22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39次
我校教师参加联合国粮农组织《港口国措施协定》相关会议
受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委托,5月13日至17日,我校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副教授吕鸣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赴韩国首尔参加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全球记录开放型非正式技术和咨询工作组第五次会议(GRWG5)及《港口国措施协定》信息交流开放技术工作组第二次会议(TWG-IE2)。FAO的56个成员派团出席了会议,另有国际海事组织(IMO)等6个政府间国际组织和皮尤基金会(PEW)等2个非政府间国际组织代表列席会议。参会人员共88人,创历次会议之最。
吕鸣协助中国代表团向大会表达了支持全球渔船记录作为实施《港口国措施协定》的重要手段的积极态度,愿将我公海渔船记录先行上传,并建议将全球渔船记录纳入强制性的共同遵守的规则,得到了FAO、IMO等国际组织及美国、欧盟等绝大多数参会代表的高度肯定。此外,吕鸣还就全球渔船数据交换的主要国际标准、全球渔船记录信息系统更新、全球渔船记录工作语言、发展中国家能力发展支持、台湾省渔船数据上传、全球电子信息交换机制选择等事项阐述了中方观点和主要关切,并就IMO识别码的获取、我公海渔船数据的上传与IMO、FAO等国际组织官员积极磋商。
休会期间,吕鸣还代表中国就《2001年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和《2007年内罗毕国际船舶残骸清除公约》履约工作、《港口国措施协定》《开普敦协定》和《国际渔船船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公约》加入工作、中非渔船信息交换机制等与有关代表积极交换意见,对夯实中非渔业合作、提升我国负责任渔业大国形象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