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9-15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10次
上海海洋大学2026年研究生(国际学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
上海海洋大学2026年研究生(国际学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
一、总则
(一)“申请-考核”制是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各招生学院、留学生工作办公室等进行材料审查与综合考核后,经学校审定录取为研究生(国际学生)的招生选拔方式。
(二)“申请-考核”制旨在进一步加强导师和专家在招生过程中的核心作用,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选拔方法,全面深入地考察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选拔出综合素质优秀、创新潜质突出的研究生(国际学生)。
(三)“申请-考核”制将坚持“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建立招考过程监督保障机制、招生导师动态调整机制,保证选拔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管理
(一)校留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负责全校研究生(国际学生)招生工作,制订招生章程和招生办法,协调和监管各招生学院开展相关工作,同时主动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二)招生委员会负责审议招生章程和招生办法,确保执行教育部和上海市有关国际学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
三、选拔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有效的基本原则,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主要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且需考量其是否具有培养成为知华友华国际人才的潜力。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非中国籍公民,持普通护照,身心健康。
(二)报考博士研究生者应为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报考硕士研究生者应为本科毕业或已获学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生(最迟在录取当年开学报到注册前必须取得学籍所在国承认的前学历研究生/本科生毕业证书或硕士/学士学位证书)。
(三)成绩优良,学习态度端正,个人学习能力和科研素质突出,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学术资料,具有较强的培养潜力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四)对华友好,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博士研究生候选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四十周岁,硕士研究生候选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三十五周岁。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或犯罪记录。
(六)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已取得较好的科研成果或基础。
(七)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至少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八)具有一定经济能力,能涵盖在华学习期间的学习及生活费用。
五、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2月1日24:00(北京时间)前,考生可登录我校国际学生申请系统(网址:https://www.gjxssqxt.cn/ )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时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电子版(PDF文件)报名材料,确认填写信息及上传材料无误后提交。
(二)材料提交
申请人需按照研究生(国际学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于2026年2月1日24:00前,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版(PDF文件)报名材料,我校不接受纸质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上传者,不予进入“申请-考核”的后续程序。
1. 考生报考申请表1份(报名系统在线填报);
2. 护照首页。有效期应晚于2027年3月;如现持有护照有效期不符合要求,请及时换新护照;
3. 所有学历证明。申请博士需提供本科和硕士学历证明。申请硕士需提供本科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
4. 所有学期的学习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成绩单扫描件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可提供中/英文成绩单, 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并公证;
5. 语言能力证明。
报考汉语授课项目者能提供至少一项以下汉语能力的证明:
(1)曾运用汉语完成前置学历,可以提交相应的官方说明文件替代语言能力证书;
(2)拥有2年内汉语水平考试(HSK)5级180分及以上证书;
报考英文授课项目者能提供至少一项以下英语能力的证明,包括:
(1) 母语为英语;
(2) 曾运用英语完成前置学历,可以提交相应的官方说明文件替代语言能力证书;
(3) 拥有两年内托福(TOEFL)成绩80分及以上证书;
(4) 拥有两年内雅思(IELTS)成绩6.0分及以上证书;
6. 来华研究计划。应提交中/英文研究计划(1000 字以上。除专业研究计划内容外,还可包括至今已取得的研究成果、专业能力、对中国的认知、对学校的认知和未来的规划等),研究计划需用中文或者英文书写,且须得到学院导师同意并签字;
7. 个人简历;
8. 推荐信。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内容应重点包含对申请人来华学习目标,以及对学生综合能力和未来发展潜力的评价。只可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9.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 6个月;
10. 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若申请截止日期前无法提供,请签署无犯罪记录承诺书,并必须在报到前完成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交;
11. 经济担保证明。申请人需提供由学校出具模板的、完整并真实填写的、经本人和家长/监护人均承诺签名的经济担保证明,或提供银行存款证明(金额能涵盖在华学习期间的学费与生活费),或相关动产、不动产证明等;
12. 招生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以上电子版(PDF文件)报名材料。
(三)材料审核
1.申请资格审核
留学生工作办公室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应终止其申请程序。
2.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资格审核。综合考核时须核对考生的护照照片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未通过者不准参加综合考核。
(2)综合考核形式及内容。原则上综合考核包含笔试和面试环节,主要考查以下内容:
①对华友好态度、心理健康状况;
②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素质;
③研究经历及科研情况;
④ 创新能力及培养潜能;
⑤ 跨文化能力及语言沟通能力;
⑥ 学院要求的其他内容。
3. 综合考核全程录像,其中面试环节不得少于20分钟,考核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所有材料应妥善留存。
六、录取
(一)录取考评
录取考评包含材料审核评价和综合考核评价,择优录取。各招生学院与留学生工作办公室共同根据招生计划和申请人录取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二)录取原则
1.综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定后,由留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自然日。
七、其它
(一)无论是否录取,考生提交的所有报考材料一律不退还。
(二)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如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在申请和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对于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相关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新生入学时均需进行体检,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高等学校国际学生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凡涉及报考、录取等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最新文件为准。
(六)有关研究生(国际学生)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留学生工作办公室官网:https://ieo.shou.edu.cn/lxsgz/list.htm ;
八、咨询方式
联系人:施老师
咨询电话:021-61900763
电子邮箱:admissions@shou.edu.cn
办学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沪城环路999号
邮政编码:201306